1931年7月6日的上海 《民国日报》登出的《一般女士征求如意郎君的标准》:
1.面貌俊秀,中段身材,望之若庄严,亲之甚和蔼;
2.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;
3.高尚的人格;
4.风姿潇洒,身体壮健,精神饱满,服饰洁朴;
5.对于女子的情爱,专而不滥,诚而不欺;
6.经济有相当的独立;
7.没有烟酒等不良嗜好;
8.有创造的精神,有保守的能力。
同一天的上海《民国时报》青年男子征婚:
我所希望于女子者,约有十项:
1.要有清洁的嗜好和能力;
2.要有概括的眼光以及学识;
3.要有缜密而周到的心思;
4.要有充量而素养的情感;
5.要有治家的兴趣和能力;
6.不要眼光势利;
7.不要自我太强;
8.不要太无意见;
9.不要见人羞怯;
10.不要态度虚浮。
□玉文